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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首套房首付调整为最低15%,即日起实施!

发布时间:2024-05-30 15:13:44来源:网络转载
天津首套房首付调整为最低15%

政策调整
天津的住房信贷政策已经进行了调整,以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和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体来说,对于在天津市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

利率政策变化
除了首套房首付比例的调整之外,还取消了天津市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这意味着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

政策实施时间
上述政策自《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天津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相关政策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将以本通知为准。

政策目的
此次政策调整的目的在于通过调整首套房首付比例和利率政策,影响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系,稳定房价,同时满足居民的购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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